深圳市安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协议 编 制: 审 核: 批 准: 盖 章: 深圳市安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四月一日 2007年度代理合同 甲方:深圳市安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甲方) 乙方: * * * * * * *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乙方) 为保证双方共同利益,本着互利互惠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甲乙双方就视野(EYESHOT)品牌,视野科技系列产品的代理及销售事宜签订如下协议: 一、经销区域授权:甲方授权乙方为视野(EYESHOT)品牌,视野科技系列监控器材总代理商。并提供相关手续(授权书、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证书复印件、产品生产检验证等)。 二、市场管理:乙方在代理期间,甲方不再在乙方地区另设视野(EYESHOT)品牌的代理商,乙方在代理期间甲方协助乙方参加当地的展览会和市场开拓,如甲方客户(属乙方区域内客户)需要视野(EYESHOT)品牌产品的,均从乙方直接出货,算为乙方的销售额。甲方不可损害乙方利益,乙方不可损害甲方品牌形象,不可仿冒甲方产品,不可破坏甲方全国市场。 三、销售目标:合同签订后,乙方前三个月内销售总额不计,三个月后应达到甲方所规定的每月销售额最低 伍 万元以上(50000.00元) 四、加盟费:合同生效后,乙方必须进一批视野器材叁万元的产品做为加盟费,在合同期间乙方可以把视野产品卖不出去的货可以换其它视野产品。 五、代理价格: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以甲方盖章代理商报价表(原件)为准,乙方对当地客户报价不得低于甲方全国工程统一报价,价格不含税及运费。 六、定货方式: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下月产品需求计划,以便充分保证乙方货源,因计划不能及时提供,而导致货源不能及时到位的,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。双方合作,各项业务以甲方与乙方正式确认供货型号、数量,并盖甲乙双方公章定货合同后,甲方方可发货。 七、运货方式:甲方收到乙方的定货合同后与乙方协商发货方式,所有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(返修产品运费由甲方承担,不含航空.快递费用)。 八、验收标准:自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,乙方若无异议,即视为乙方已收到所列货物,并检验合格。乙方自提,则自货物交付乙方七个工作日内,乙方无异议,视为乙方已检验合格。 九、甲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、咨询、及宣传资料广告,并保证乙方在媒介上的广告宣传,乙方负责全力将产品推向当地的区域市场。 十、甲方售后服务:三个月包换,十八个月保修,终身维修(人为或自然等不可抗因素损坏除外)。 十一、付款方式:乙方确定采购定单,根据采购产品的总金额给甲方以现金/转帐/汇款方式付款,甲方收到款项后,按照乙方的运输要求即时发货。 十二、乙方须对本合同内容严格保密,客户对产品的要求,建议,市场信息应及时反馈甲方,以便及时调整。 十三、合同有效期:自签订之日起 2007 年 4 月 1日至 2008年 4月 1 日为一年,合同到期后,乙方有优先代理权。 十四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签字盖章后生效,如 出现合同纠纷,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实行仲裁。 十五、另附视野007年度最新代理商价格表。 十六、合同补充: 1、乙方应每月完成甲方的销售额,甲方给予乙方铺货为:壹万元 (实物)。货物型号由乙方指定。铺底货款年终清算时结清。 2、展会支持:如果乙方每月完成甲方所规定的销售额(万元), 乙方地区如果想参加展会,将获得甲方提供的半个展会费用的支 持;其它未尽事宜,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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